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及实验活动中的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实验室相关人员安全是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意识;
2.要求教师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熟悉并自觉遵守使用实验室所涉及的安全法规、规定;
4.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提高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5.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二、教育的实施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学习、工作和外来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2.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活动。
三、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等;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河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等。
2.相关的安全知识;基本安全知识、专业性安全知识、安全标识等。
3.学校安全责任制管理分工情况及要求;学校安全管理的构架、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分工、应急预案、环境安全情况等。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结合专业应掌握的其他安全知识等。
四、教育培训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完成安全教育培训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入学教育;在入学教育内容中,安排安全教育的内容;
2.安全教育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安全教育;
3.适当在班会和课外活动中融进安全教育的内容;
4.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提供安全学习内容,提高安全知识学习兴趣;
5.使用“实验室网络信息系统”要求培训对象进行安全知识答题,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
6.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7.参与学校组织的其他安全演练活动。
五、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体系
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教育培训的宏观安排;
2.直管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
3.各实验室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专项教育;
4.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制度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