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需报废的各类资产办理报废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4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按照学校2016年工作部署及国资处工作安排,国资处安排逐步将需要报废的资产向郑州市财政局申请报废。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办理报废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需要报废资产情况:

由于学校资产分两级管理:学校国资处负责宏观管理,掌握学校资产总账及资产分配情况;部门二级管理,资产管理员建立本部门所管理资产的明细账,进行本部门资产的具体管理。因此,各部门要全面摸清本部门管理的资产情况,与国资处核对一致,理出需要报废的资产名目,填写《中州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项目填写全面,不改动原表),由资产管理员、资产负责人签字、签署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国资处C315室,联系人:周岩,联系电话:68229700

一、报废资产统计时间安排:

201633日至14日,重点统计上报教室、实验室需报废的桌、椅、凳,部门办公桌、椅、茶几等资产;315日至22日,重点统计上报需报废的电脑、笔记本数量。323日至月底,重点统计上报除以上项目之外的其他需报废的资产(含零星购置且在国资处登记的800元以上的设备)。单位需报废资产较少的,可在312前一次性全面统计报送。

二、报废资产待查准备:

1.各部门对将报废的资产查清后,定点存放,通知国资处派人与本部门人员一同进行核查,与报废清单核对无误后,国资处综合填写报废资产申报表,向郑州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办理报废资产手续。

2.对于有账无物的情况,部门要尽可能找到实物,确实找不到的,要查清丢失原因,写出书面材料,等待上级审批;须赔偿的赔偿后按报失处理。否则,无法办理报废手续。

三、分批办理报废手续:

学校因升本等原因,积累需报废的资产数很大,类别也较多,国资处只能分批办理手续。哪个部门或哪类资产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核对清楚需报废的资产名目、数量,具备报废条件,就先办理该部分资产的报废手续。因没有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报废,影响到部门资产增配的,由部门负责。

四、报废参考条件:

1.有使用年限的,达到报废年限(如2009年底以前的电脑),且目前不能使用的资产设备。

2.资产设备老旧,影响办公效率和环境形象。

3.资产设备已经损坏,没有维修价值。

五、申请报废的资产未获财政部门批准前,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卸、挪用或丢弃,获批准后由财务处、国资处上缴郑州市公物仓库统一处理,残值上缴国库。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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