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的通知

作者:孙惠 时间:2015-05-0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4月9日校长办公会的精神:在不影响学校各项评估工作的前提下,对学校各单位达到报废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分期分批进行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固定资产处置的长效机制。

按郑州市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本次报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校各单位提交本单位2005年12月31日前的微型电子计算机(台式计算机);

2.后勤管理处提交学校待报废的课桌椅;

3.体育学院提交待报废的体育器材。

二、工作流程:

1.将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实物与账(各单位分户账,在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处)进行核对,设备的出厂编号、设备编号和实物必须一一对应,否则将无法进行报废;

2.填写“中州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纸质表由资产管理员、资产负责人签字、签署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zzdxgzc@163.com,于5月20日下午5:00前报国资处C311,周岩老师处。

如有问题:请致电68229700 周岩老师,学术交流中心C座311。

中州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xlsx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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