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对实物盘点做以下说明:
一、为方便大家领取固定资产盘点单,请负责本次实物盘点工作的人员加入国资处QQ群,群号219116957,申请时注明部门。关于清产核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可在群内反映、解决。
二、加入群后,领取各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单”。
三、具体操作:
1、请勿改动表格格式。
2、按下发部门账清点实物,账物相符的,须按要求注明物品存放地点,如房间号、实验室名称、个人姓名等。
3、有账但找不到实物的,根据实际情况注明。如该物品已调到其它部门,须注明调往何处,如物品损毁或丢失,在表格最右侧填“盘亏”。
4、有实物但账上没有的,请将物品名称及相关型号填在表格最下端,并注明。
5、有实物但无法落实是否与账上资产相符的,可通过查设备出厂号等方法尽量核对。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