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关于2018年设备配备计划及三年规划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9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按照郑州市财政局要求,预算执行进度每年6月底要完成的60%。所以,校内设备配备计划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就18年设备配备计划及三年规划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各部门应提前安排2018年资产设备配备计划及3年规划的准备工作。具体做好计划项目情况了解、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相关参数准备、项目排序、售后服务事项等工作。安排工作的具体日程,可参看以下时间节点。

1、17年6月底,各部门开始进行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按照拟配设备的账属关系,先将本部门提出的18年计划汇总到设备的账属部门;3年规划汇总时间另行通知。

2、17年10月10日前,设备账属部门将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的18年计划,按轻重缓急排序后报国资处(尽可能与上年所报项目库的项目一致);

3、国资处汇总后进行统筹考虑,必要时,由校领导主持召开学校层面论证会,确认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在17年10月底前,做出学校层面的18年项目轻重缓急排序;

4、17年11月10日前,国资处在学校层面排序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设备资金预算情况,拟定出2018年设备配备计划项目和备用项目草案,报学校会议研究批准,后通知各相关归口部门实施;

5、17年12月底前,归口部门审定一部分具备招标条件的计划项目,报送采购办进行招标,报送额度不少于总计划的40%。18年3月20日前签订合同,4月20日前开始供货、调试、验收,5月20日前验收完毕,达到支付条件;

6、18年3月底前,归口部门再审定一部分具备招标条件的计划项目,报送采购办进行招标,报送额度亦不少于总计划的40%。5月20日前签订合同,6月20日前开始供货、调试、验收,7月20日前验收完毕,达到支付条件;

7、18年6月底前,归口部门审定剩余的20%,报送采购办进行招标,8月20日前签订合同,9月20日前开始供货、调试、验收,10月20日前验收完毕,达到支付条件;

8、部门的备用计划项目准备工作做完后,随时报归口部门审定(18年6月底审定超50%,10底前达100%),并根据当年计划进度情况,将备用项目报采购办进行招标,做好支付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国资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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