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将实验教学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须严格按照学校最终确定的256个实验室申报,实验室名称已导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名称前注有21字样)。
2.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申报需要实验室主任或学院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相关负责人在低值易耗系统里分类填报(耗材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或从低值易耗系统中直接下载),院长审批通过后方接收申报,同时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及上课课程表(电子版和纸质稿)。
3.鉴于资金预算、采购时间等原因,各学院(中心)务必于2021年1月5日前,根据实验教学实际需要集中申报下一学期实验教学用材料、低值易耗品,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4.请申报老师于实验教学开始前4周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确定最终申报购买实验教学用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情况。
5.类别主要分为四大类:耗材类(材料、易耗品、批量不超过1000元的低值品)、耐用品(批量超过1000元的低值品)、管制类危化品、非管制类危化品。每个类别一个表,请老师按照分类如实填写,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
6.《实验耗材领用发放情况登记表》(附件2)请各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7. 请下载并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实验课程使用耗材计划表》和《实验室课程统计表》(附件3和附件4),并于2021年1月5日前提交,没有提交的将不予申报下学期实验耗材。
8.办公地点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68229075
地址:惟实楼8211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