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及郑州市财政局要求,我校将开展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项工作已被列为今年学校重点工作之一,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按时完成。
二、本次盘点以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以实有资产为依据进行清查。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亏、盘盈资产进行登记,并填写盘点确认单上报国资处。
三、在盘点过程中,各部门需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与实际不符的信息进行更正(如责任人、存放地点等)。
四、固定资产必须粘贴资产标签,对标签缺失的,本次盘点中需进行统计,上报国资处进行补充打印。
五、盘点方法及盘点确认单,可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下载。
六、本次盘点时间安排:
1、部门盘点清查阶段:
(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在500条以下部门,盘点结果在2021年4月30日前上报;
(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在501---2000条的部门,盘点结果在2021年5月18日前上报;
(3)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在2001---5000条的部门,盘点结果在2021年5月28日前上报;
(4)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在8000条以上的个别部门,盘点结果在2021年6月7日前上报;
2、国资处核查阶段:
国资处收到各部门上报的盘点确认单后,将上报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进行盘点复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