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15-01-10 点击数:

    由于学校机构和人员的调整,部分学院(部)的国有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发生了变动,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服务,使国有资产形成全过程严格按现行的各级法律、法规及规定规范的进行,现就我处的工作流程全部图示化,以方便各院(部)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中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校国有资产形成、管理及处置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采购流程

    根据采购的额度,学校的仪器设备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零购两种形式。仪器设备批量超过1万元的,原则上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代表学校按有关规定到郑州市财政局采购办统一招标采购。1万元以下的或者批量超过1万元但因工作急需不能参加政府招标采购的由国资处组织校内有关部门进行。

   1.政府采购流程

    学院(部)采购计划→国资处汇总→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学院(部)制定详细参数→国资处汇总审批→主管校长审批→财政局审批→郑州市采购办组织采购→国资处组织、使用部门参与安装调试→验收→建账建卡→办理领用手续

    2.零购流程

    使用学院(部)提出采购申请(负责人签字盖章)→国资处审批→主管校长审批→国资处会同使用部门、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考察并填写限价单→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发票由使用部门签经手、验收→报国资处建账建卡→出具验收单→办理领用手续

    3.说明

   (1)根据各级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因此,我校以财政预算资金、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各类奖励学校的资金、各类捐赠资金等购置的国有资产;各级各类国家调拨、接受捐赠的实物等,均为国有资产,均须按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由国资处进行全过程管理。

   (2)根据《中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每年2月份,各院(部)提交本年度的采购计划。

   (3)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但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的,如进行政府采购,应提前三个月上报国资处。

    二、维修流程

    1.办公设备

   (1)质保期内维修

    院(部)资产管理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领导审批→国资处审批→国资处联系维修。

   (2)质保期外

    资产管理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领导审批→国资处审批→使用部门自行维修→凭发票及维修清单到国资处登账→出具验收单→国资处负责人签字。

    2.实验、教学设备设施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由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三、处置流程

    固定资产的校内外调拨、借出、报丢失、报废、变价等变动处置,都必须经过逐级批准后办理,任何个人和学院(部)不得自行处置。

    1.校内调拨

    国资处调拨单→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调出部门资产负责人签字→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2.设备外借

借用单位填写借用单(法人签字盖章)→设备归口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设备归口部门负责人签字→设备归口部门主管校长签字→国资处审核→国资处主管校长签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外借由学校法人签批

    3.报废

   (1)低值耐用品报废流程

    使用院(部)填写报废单→国资处组织技术鉴定→主管校长审批→处置

   (2)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使用院(部)填写报废单→国资处组织技术鉴定→国资处负责人审核→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市财政局审批→销账(国资处销实物账、财务处销资金账)

    上述工作流程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详细内容,见《中州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细则》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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