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4〕48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5〕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办公、教学、科研等用房资源配置,确保行政资源合理高效使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各单位用房情况全面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教辅部门、职能部门当前实际占有、使用的所有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资料室、档案室、会议室、实验室、心理辅导室、学生活动室、大师工作室等各类用房。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依据此前上报的《用房情况统计表》,于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前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英才校区C411办公室,联系人:燕老师,联系电话:68229816)完成现场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完成用房情况核对与报告工作。学校将依据本次核对数据开展全面核实,对存在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形的房屋一律收回。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房产调配工作小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