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层干部调整办公设备交接和配备的通知

作者:孙惠 时间:2012-11-30 点击数:

由于近期学校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新提任与交流的负责人原使用的办公设备的移交与配备按以下要求办理:

1.离任领导应将原使用办公设备(除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可携带至新部门使用外),其余设备一律留原部门交由新任领导使用,不得擅自带走。各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担负有对本部门资产管理的职责,对离任领导使用的办公设备要逐一清点登记,交由新到任领导和拟到任领导使用,对擅自将本部门办公设备带走的,各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要及时追要。

2. 没有离任领导留下可交付新任领导使用办公设备的部门,由学校按中层干部配备标准统一配备,凡有离任领导留有使用办公设备的,除达不到中层干部配备标准,由学校配发补齐外,其它均不再配备。

望各部门严格遵循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本部门资产的管理,避免学校资产在干部交流过程中的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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