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登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3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半年,期间经过不断调整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现对有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  固定资产及低值物品应由资产管理员用本人账号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并认真审核。验收单一旦上传至国资处,即表明资产管理员已认可所有数据,并对相关数据负责。资产管理员名单附后,如有调整,请部门以纸质形式盖章上报国资处。

二、  除已列入期初学校采购计划的资产外,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进行采购前,都必须先报采购申请(10000元以下的采购在系统中填报,10000元及以上的采购以纸质形式上报),待批复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登记。

三、  采购申请批复后将生成统一的采购申请单号,此单号必须填入资产卡片中。同时需严格按申请中的资产进行购买。

四、  资产管理员登记资产时,必须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尤其是教育分类),不合格的将退回。

五、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登记资产时,需区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一)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文化办公机械、消防器材、电机、变压器、锅炉、空气调节电器、清洁卫生器具、通信设备、视频产品、音响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具设备、被服装具等。

(二)专用设备指1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诊察器械及诊断仪器、医用射线设备、医用生化化验仪器及设备、体外循环设备及装置、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察室设备、病房设备、消毒室设备、口腔设备及医疗用灯等。
   
2、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仪表、电子和通讯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3
、文化体育教育单位的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演出服装和
舞台设备等。
4
、公安政法机关的
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取证及鉴定设备、安全及检查设备、监视及报警设备等。
(三)软件一律入无形资产。
   
请各部门参照以上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资产管理员名单
   

 

部门

资产管理员

 

部门

资产管理员

1

党委校长办公室

徐芳

23

信息管理中心

倪晓街

2

组织部

王丽江

24

实验管理中心

潘会强

3

宣传部

赵媛媛

25

技能鉴定中心

王韶华

4

纪律检查委员会

巩善鑫

26

校医院

周倩楠

5

机关党总支

刘铁梅

27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李红岩

6

工会

王树新

28

土木工程学院

南大洲

7

团委

王玉峰

29

信息工程学院

许绘香

8

学生处

刘莹

30

化工食品学院

孙浩冉

9

保卫处

杨军

31

管理学院

芦婧

10

人事处

王焕锋

32

经济贸易学院

郭平

11

财务处

赵晖

33

艺术设计学院

耿李斌

12

国有资产管理处

周岩

34

外国语学院

邢悦

13

规划建设处

周华

35

文化与传播学院

武小鹿

14

后勤管理处

张会会

36

体育学院

唐天龙

15

后勤集团

周可兴

37

德育教学部

文金丽

16

科研处

王蕾

38

继续教育学院

邵莹

17

教务处

尤胜

39

国际教育学院

王丽丽

18

招生办公室

阴雯艳

40

特殊教育学院

黄宗杰

19

就业指导中心

田万方

41

音乐舞蹈学院

孙惠丽

20

学报

刘成贺

42

开放教育学院

王磊

21

图书馆

吴丽萍

43

文化遗产学院

常德坤

22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崔聪聪

44

艺术教育中心

  任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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