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已投入使用半年,期间经过不断调整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发挥管理系统的作用,现对有关工作规范如下:
一、 固定资产及低值物品应由资产管理员用本人账号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并认真审核。验收单一旦上传至国资处,即表明资产管理员已认可所有数据,并对相关数据负责。资产管理员名单附后,如有调整,请部门以纸质形式盖章上报国资处。
二、 除已列入期初学校采购计划的资产外,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进行采购前,都必须先报采购申请(10000元以下的采购在系统中填报,10000元及以上的采购以纸质形式上报),待批复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登记。
三、 采购申请批复后将生成统一的采购申请单号,此单号必须填入资产卡片中。同时需严格按申请中的资产进行购买。
四、 资产管理员登记资产时,必须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尤其是教育分类),不合格的将退回。
五、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登记资产时,需区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一)通用设备是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文化办公机械、消防器材、电机、变压器、锅炉、空气调节电器、清洁卫生器具、通信设备、视频产品、音响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具设备、被服装具等。
(二)专用设备指1、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诊察器械及诊断仪器、医用射线设备、医用生化化验仪器及设备、体外循环设备及装置、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察室设备、病房设备、消毒室设备、口腔设备及医疗用灯等。
2、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仪表、电子和通讯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3、文化体育教育单位的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演出服装和舞台设备等。
4、公安政法机关的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取证及鉴定设备、安全及检查设备、监视及报警设备等。
(三)软件一律入无形资产。
请各部门参照以上分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资产管理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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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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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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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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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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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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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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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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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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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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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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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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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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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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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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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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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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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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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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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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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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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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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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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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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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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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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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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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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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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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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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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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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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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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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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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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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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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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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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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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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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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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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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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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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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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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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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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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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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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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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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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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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浩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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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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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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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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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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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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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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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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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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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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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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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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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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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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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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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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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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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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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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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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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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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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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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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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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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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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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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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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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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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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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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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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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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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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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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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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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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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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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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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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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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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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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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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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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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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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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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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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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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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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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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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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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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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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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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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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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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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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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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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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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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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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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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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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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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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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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丽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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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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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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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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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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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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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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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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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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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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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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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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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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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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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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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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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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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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