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7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国庆小长假将至,为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加强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假期后迎接省厅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有关单位在假期前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国庆期间需要进行实验工作的师生加强防火、防盗、防污染、防安全事故等宣传教育。

二、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假期前,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水电、大型仪器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购买危险、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遵守危险、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规定,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

四、做好实验室水、电、环境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于假期前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将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超负荷设备。国庆期间,应确保水电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大型仪器设备要断电,关闭水阀、电源,实验室门窗落锁,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国庆期间需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国庆期间需要继续开放的实验室,指导教师要对实验室及实验人员的安全负责并履行报备程序。进行实验时,指导教师不得离开现场,做完实验离开实验室时,做到人走断电、停水、仪器设备复位并处于断电状态。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六、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国庆节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具体值班人员,各学院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确保通信畅通。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927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