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学校各学院、中心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各类实验设施、实验用品覆盖学科范围广,师生高度聚集,潜在安全风险和隐患复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685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1]710号以及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教安函〔2021〕217 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现要求各实验室所属单位按照上级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对自查自纠情况及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隐患排查,严守实验室安全运行红线,把好实验室安全关。

二、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范围:

校内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

自查自纠时间:

2021年11月9-12日;

自查内容:

结合学校上半年组织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着重查如下几个方面:

1、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院\中心与所属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等;

2、实验室安全文化教育情况:结合所属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利用多种形式(案例教学、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情况;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及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情况等;

3、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设: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风险源清单、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台账(含危险化学品、高压气体、特种设备其他危险物品以上四类分册管理)等;

4、自查上半年安全排查整改情况:各实验室所属单位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5、自查重点:重点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强化督查和问责

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检查要求去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上次排查整改情况,2021年11月18形成本部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工作报告》、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王根学

联系电话:68229075

工作邮箱:372530898@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8

附件1 部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附件2: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 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件4:  危险货物品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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