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各项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校内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2、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信息系统,推动资产的有效使用,做好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工作。
3、根据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的资产配置申请,会同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资产配置项目审核,草拟配置计划,经学校会议批准后敦促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学校资产报废、报损、捐赠、受赠、闲置资产调配等宏观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
5、负责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室总体规划、建设、安全等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04.16